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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海外不合規範藥品 華裔醫生夫婦被罰萬元


紐約州華裔腫瘤醫師許文森(Vincent Koh,姓名皆為音譯)及其妻子許米利(Milly Koh),涉嫌在2010至2012年期間購置來源不明的藥物而違反「虛假索賠法案」(the False Claims Act),被捕並獲輕罪指控,二人今年2月與檢方和解,日前在紐約北區聯邦法院接受量刑,分別被罰7000元和3000元。

根據法庭文件,73歲的許文森和64歲的許米利居住在紐約上州Queensbury,在Poughkeepsie和Glens Falls兩個城市都運營醫療診所,許文森為主治醫生,許米利則是辦公室經理,負責購置許文森為病人所開的藥物,其診所病人主要為癌症患者。

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間,診所購置了多種從加拿大進口到美國銷售用於化學治療的特殊抗癌打折藥物,不過加拿大進口商的藥物來源不明,這些藥品標籤上包含一些非英語說明。據悉這些藥物並未被聯邦食品藥物管理署(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FDA)批准,因此也就不是聯邦醫療保險所能覆蓋的範疇。然而許文森卻持續用低價購買這些來源不明的外國藥品,來取代美國藥品公司的合法藥物,然後讓其員工向聯邦醫療保險申報虛假材料。

二人去年11月認罪,承認他們持續訂購標有「利妥昔單抗(Rituxan)」的藥物,雖然該藥物成分與FDA認證的藥配成分基本一致,但其包裝和其他信息並不符合FDA標準。今年2月他們與檢方和解,同意賠償50萬元。

檢方表示,與可以在藥房直接領取的處方藥不同,病人無法看到用於化學治療的藥物的標籤,在這種情況下病人的健康完全掌握在醫生手中。對該案件的處理顯示出政府在不斷致力於保證病人的基本權利,也保證納稅人不為聯邦食品藥物管理署沒有批准的藥物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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